稽核溝通政策
獨立董事與內部稽核主管及會計師溝通
- 與內部稽核主管溝通:稽核主管每月定期提呈稽核報告,向獨立董事報告當月稽核結果;每季召開審計委員會,溝通稽業務執行情形,並於審計委員會前或會後與稽核主管單獨晤談,討論稽核業務相關議題。
- 與會計師溝通:本公司簽證會計師每年向審計委員會報告年度查核規劃事項,並於年度審查財務報告時,邀請會計師針對年度查核結果、建議與發現事項溝通報告,另每年安排至少一次審計委員會與會計師單獨會談.溝通財務報告或近期法令更新。
獨立董事與內部稽核主管溝通事項
(1)溝通形式:審計委員會
(2)溝通形式:單獨會談
獨立董事與會計師溝通事項
(1)溝通形式:審計委員會
(2)溝通形式:單獨會談
(1)溝通形式:審計委員會
日期 | 溝通重點 | 建議及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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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01.10
審計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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洽悉,無異議。 |
114.02.21 審計委員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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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溝通形式:單獨會談
日期 | 溝通重點 | 建議及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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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02.21
單獨會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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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內部稽核主管單獨溝通稽核相關業務執行情形,內容包含稽核人員的編制及教育訓練、113年查核作業執行情形、113年內控自評執行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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洽悉,無異議。 |
(1)溝通形式:審計委員會
日期 | 溝通重點 | 建議及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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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02.21
審計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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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異議,財務報告提董事會討論, 由出席董事全體決議通過後,向主管機關申報。 |
(2)溝通形式:單獨會談
日期 | 溝通重點 | 建議及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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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02.21
單獨會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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洽悉,無異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