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保護
污染源防制
空氣污染防制
本公司王田廠區空氣污染主要產生來源,為鍋爐與焚化處理設施使用之天然氣燃料而產生之空氣污染物,及製程產生之揮發性有機物。王田廠區空氣污染物防制措施是藉由空氣防制系統防制設備注入吸附系統、冷凝器、旋風集塵器、袋式集塵器、低氮氧燃燒機、洗滌塔,大幅度削減粒狀物、硫氧化物、氮氧化物等空氣污染源。
針對揮發性有機物的防制是經由蓄熱式高溫氧化設備之運轉,其防制設施於2023 年10 月及11月經環境部核可之檢測單位檢測對揮發性有機物之去除效率達95% 以上。
而因本公司M16 摻配程序為主要產生揮發性有機物之來源,經洗滌、活性碳吸附,2023 年空氣污染檢測報告顯示該製程揮發性有機物排放量不高(約每產生1 噸產品,排放1.20018 ㎏ -voc),但該製程因無法達到依檢測方式以質能平衡計算污染量,且無法確切得知原料成份及配方,該製程揮發性有機物有高於實際產生之情形。2023 年度M16 產生848.87 噸產品,該製程經環保局審核僅需檢測煙道及周界異味污染物,檢測皆合乎環保標準。
彰濱廠空氣污染主要產生來源為塑膠融熔加工成型產生之揮發性有機物,2023 年空氣污染檢測報告顯示該製程揮發性有機物排放量不高(約每產生1 噸產品,排放1.77996 ㎏ -voc),無須繳納空氣污染物防制費。
本公司王田廠區空氣污染主要產生來源,為鍋爐與焚化處理設施使用之天然氣燃料而產生之空氣污染物,及製程產生之揮發性有機物。王田廠區空氣污染物防制措施是藉由空氣防制系統防制設備注入吸附系統、冷凝器、旋風集塵器、袋式集塵器、低氮氧燃燒機、洗滌塔,大幅度削減粒狀物、硫氧化物、氮氧化物等空氣污染源。
針對揮發性有機物的防制是經由蓄熱式高溫氧化設備之運轉,其防制設施於2023 年10 月及11月經環境部核可之檢測單位檢測對揮發性有機物之去除效率達95% 以上。
而因本公司M16 摻配程序為主要產生揮發性有機物之來源,經洗滌、活性碳吸附,2023 年空氣污染檢測報告顯示該製程揮發性有機物排放量不高(約每產生1 噸產品,排放1.20018 ㎏ -voc),但該製程因無法達到依檢測方式以質能平衡計算污染量,且無法確切得知原料成份及配方,該製程揮發性有機物有高於實際產生之情形。2023 年度M16 產生848.87 噸產品,該製程經環保局審核僅需檢測煙道及周界異味污染物,檢測皆合乎環保標準。
彰濱廠空氣污染主要產生來源為塑膠融熔加工成型產生之揮發性有機物,2023 年空氣污染檢測報告顯示該製程揮發性有機物排放量不高(約每產生1 噸產品,排放1.77996 ㎏ -voc),無須繳納空氣污染物防制費。
2023 年王田廠區空氣污染防制措施
- 維持二座電漿式低溫離子淨化設備正常運作
- 廢水池設置二座活性碳氣體吸附設備,去除廢水池調整池單元中揮發性有機物;二座電漿式低溫離子淨化設備,加強去除異味污染物能力,努力維持其揮發性有機物去除率達95% 以上。
- 維持揮發性有機物活性碳氣體吸附設備及電漿式離子淨化設備之運作
- 製程中氣體排放至防制設備末端,由活性碳氣體吸附器及電漿式離子淨化設備,進行最終的揮發性有機物及異味捕集,以達到清淨空氣的效果。
- 2023 年自製5 座UV 光解機,4 座使用中,1 座作為備機。經FID 檢測及臭味偵測器測試,揮發性有機物去除率皆可達50% 以上。
單位:公噸
項目/年度 | 2022年 | 2023年 | ||||
---|---|---|---|---|---|---|
範圍 | 王田廠區 | 彰濱廠 | 王田廠區 | 彰濱廠 | ||
粒狀物(Par) | 0.23 | 0 | 0.19 | 0 | ||
硫氧化合物(SOx) | 0.09 | 0 | 0.07 | 0 | ||
氮氧化合物(NOx) | 6.16 | 0 | 5.11 | 0 | ||
揮發性有機物(VOCs) | 7.46 | 1.83 | 7.14 | 1.78 | ||
小計 | 13.94 | 1.83 | 12.51 | 1.78 | ||
排放總量 | 15.77 | 14.29 | ||||
排放密集度(公斤/佰萬元) | 0.68 | 0.75 |
註:資料來源為環境部「空污費暨排放量申報整合管理系統 」,其中粒狀物、硫氧化物、氮氧化物係依前述個別污染物季排放總量以環保署公告係數計算,揮發性有機物由季排放總量乘以防制設備去除率計算。前述個別污染物季排放總量加總後即為年度排放總量。
廢棄物管理
本公司在廢棄物的分類、收集與處理,除依據相關法規制定內部管制機制,妥善處理廢棄物外,亦追求資源使用效率的最大化,透過減量、回收與再利用,盡可能將廢棄物轉變為資源,降低廢棄物對環境的負荷。王田廠區產出之事業廢棄物分為自行處理與委外處理。自行處理以廠內焚化設施處理廢水池產生之污泥為主;委外處理則是委託清理業者與回收業者。彰濱廠產出之廢棄物均為一般生活廢棄物,無製程產生廢棄物。
為確保委任之清運業者具有政府認可之合格資格,本公司於委任前先行審核業者於環境部申報之公開資料(包含許可證、公司營運狀況、可清運/ 處理廢棄物代碼及許可效期等基本資訊),經確認其資格合格且適任後,始簽署合作意向書及合約書進行委任。此外,王田廠區每半年亦依「有害事業廢棄物檢測及紀錄管理辦法」委外檢測有害事業廢棄物中的重金屬殘留、毒化物殘留、毒性特性溶出程序(TCLP)、pH 值等資訊,以確保有害事業廢棄物對環境及人體健康不致有重大影響。
本公司在廢棄物的分類、收集與處理,除依據相關法規制定內部管制機制,妥善處理廢棄物外,亦追求資源使用效率的最大化,透過減量、回收與再利用,盡可能將廢棄物轉變為資源,降低廢棄物對環境的負荷。王田廠區產出之事業廢棄物分為自行處理與委外處理。自行處理以廠內焚化設施處理廢水池產生之污泥為主;委外處理則是委託清理業者與回收業者。彰濱廠產出之廢棄物均為一般生活廢棄物,無製程產生廢棄物。
為確保委任之清運業者具有政府認可之合格資格,本公司於委任前先行審核業者於環境部申報之公開資料(包含許可證、公司營運狀況、可清運/ 處理廢棄物代碼及許可效期等基本資訊),經確認其資格合格且適任後,始簽署合作意向書及合約書進行委任。此外,王田廠區每半年亦依「有害事業廢棄物檢測及紀錄管理辦法」委外檢測有害事業廢棄物中的重金屬殘留、毒化物殘留、毒性特性溶出程序(TCLP)、pH 值等資訊,以確保有害事業廢棄物對環境及人體健康不致有重大影響。
單位:公噸
項目/年度 | 2022年 | 2023年 |
---|---|---|
資料涵蓋範圍 | 母公司王田廠區(涵蓋王田廠、王田二廠、生物工廠) | 母公司王田廠、王田二廠、王田三廠、生物工廠、大肚廠 |
一般事業廢棄物 | 1,947.83 | 2,559.36 |
有害事業廢棄物 | 0 | 2.8 |
事業廢棄物產出總量 | 1,947.83 | 2,562.16 |
單位營收產出量(公噸/ 佰萬元營收) | 0.08 | 0.13 |
- 事業廢棄物產出總量:一般事業廢棄物總量+有害事業廢棄物總量。
- 資料來源為環境部「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 」,其中有害事業廢棄物多屬溶劑,本公司優先進行回收處理,剩餘判定無法回收者,每二年依環保法規委外清運,2022年無委外清運之情形。
- 彰濱廠產出之廢棄物均為一般生活廢棄物,無製程產生廢棄物。一般生活廢棄物均委託清理業者與回收業者直接處理,無另行統計。
廢棄物減量目標
項目/年度 | 基準年2020年 | 2021年 | 2022年 | 2023年 |
---|---|---|---|---|
範圍 | 王田廠區(母公司王田廠、王田二廠、王田三廠、生物工廠、大肚廠) | |||
事業廢棄物產出總量(公噸) | 2,417.12 | 1,779.61 | 1,947.83 | 2,562.16 |
較基準年增減% | --- | -26.37% | -19.42% | 6.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