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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全職場

人力資源

人員概況

本公司秉持平等原則,公平對待每位員工,不因性別、宗教、種族、國籍等因素,而在勞動權益或工作條件有不同之情形。截至2023年底止,在職員工人數為1,384人,因產業特性緣故,人力分布以男性員工為主,約佔60%,工作地點主要位於臺灣,九成以上為本國籍全職員工及不定期契約員工,平均年齡約44.9歲、服務年資約11.0年,員工學歷以大專院校以上為主。管理階層平均年齡50.3歲,其中女性主管比例約18%,整體人力結構與往年相比無重大變化。
本公司恪守勞動法令禁用童工法規,於人事管理規章明訂新進職員須年滿16歲,故無童工聘用之情形。另依據「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規定,私立學校、團體及民營事業機構員工總人數67人以上者,進用具有就業能力之身心障礙者人數,不得低於員工總人數1%,且不得少於1人。本公司依規定應進用至少13名身心障礙者,截至2023年底止,本公司共雇用24名身障同仁,超越規定人數之1.84倍。
在促進性別平等方面,依「性別平等工作法」,依法給予生理假、產假、產檢假、陪產檢及陪產假、家庭照顧假、設置哺(集)乳室、育嬰留職停薪及提供育兒措施,並訂有「性騷擾防治措施申訴及懲戒辦法」、「申訴公告書」,當員工合法權益遭受侵害或不當處置時得通報申訴。申訴案件經調查屬實,將依情節輕重對被申訴者給予適當之懲處。2023年,依法可申請育嬰假的員工人數12人(註:當年度申請過產假或陪產假之人數),實際使用育嬰假人數3人,當年度申請育嬰假後之員工復職率100%,前一年度復職後,截至2023年底仍在職之員工留任率100%。
人員概況

人才吸引與留任

本公司透過公司網站、人力銀行、內部員工舉薦與實習生培訓計畫等招募管道進行徵才,並以中彰地區人才為優先考量,提供在地就業機會,搭配提供多元福利、具競爭性及激勵性之薪資獎酬、完善的升遷管道及教育訓練、集團事業輪調機制,提供員工全方位學習及歷練之機會。2023年本公司不定期契約之新進員工共77人,新進率5.9%。
2023年不定期契約之離職員工共80人,離職率6.1%,當員工提出離職申請時,人力資源單位會安排離職面談,瞭解員工離職原因,並進行人員的關懷及慰留,離職原因經蒐集統計後也作為內部管理與改善之用。若因組織或業務需求而調整員工職位時,亦先經勞資雙方協商同意後,始進行職務異動。近三年平均離職率為6.0%,維持良性的人員流動率可確保組織的創新與活化。
為維持就業市場競爭力,本公司持續優化薪酬機制,針對表現卓越之基層員工,給予超額調薪,並持續加速中堅及基層主管培育機制,以利人才的接班傳承


員工薪酬與績效管理 

本公司員工薪資報酬政策遵循相關勞動法令,並參酌勞動市場之薪資水準,依職級及個人學經歷、專業技術、年資、能力、工作負荷、工作績效等因素核給金額。秉持與員工共享營運成果的理念,每年根據組織發展、營運績效、市場薪資水平規劃整體員工調薪政策、敘薪結構檢討及人員拔擢計畫,並依照營業額、利益額的達成率及同期成長率制定激勵性之年終獎金與績效獎金辦法。另依公司章程規定,年度如有獲利,提撥1%為員工酬勞。此外,當員工表現優良或有特殊貢獻、創新提案時,亦發給獎勵金予以嘉勉。
本公司獎金辦法結合績效考核制度,根據員工績效表現作為獎金發放數額及員工調薪、職位晉升與工作適任性等重要參考依據。為完整評估每一位同仁的工作表現與潛能,並建立員工積極主動學習的環境.本公司按職務類別不同,訂定考核項目包含工作目標及學習成長目標。目標的設定由同仁與部門主管討論後訂定,並每季執行考核作業。針對表現優良者給予激勵強化,績效需要改善者,由主管即時給予回饋及適宜之關懷輔導,協助提升其工作效能,進而促進員工及公司一同成長

2022年度本公司薪酬政策,無論是員工敘薪標準、津貼核給或年度調薪、獎金核算皆持續依市場水準檢討,以確保薪資競爭力。本公司包括主管職及非主管職,於2022年平均調薪幅度達5.3%,部分績優員工調薪幅度超過11%;獎金發放平均達5.6個月。整體而言,本公司2022及2021年度平均員工福利費用分別為912仟元及905仟元,平均員工薪資費用分別為778仟元及780仟元,另非擔任主管之員工薪資總額、平均數、中位數亦較2021年增加。在持續成長的前景之下,本公司深信提供優質的薪酬制度,將會是驅動員工及公司持續創造營運佳績的動能。
非擔任主管職務之全時員工薪資
項目 2021 2022 與前一年度差異
人數( 加權平均) 1,342 1,343 -1人
薪資總額( 仟元) 981,841 1,040,897 +6.0%
薪資平均數( 仟元) 732 775 +5.9%
薪資中位數( 仟元) 654 679 +3.8%
註:非擔任主管職務之全時員工薪資資訊,係依據臺灣證券交易所編訂發布之「非擔任主管職務之全時員工薪資資訊申報作業」統計。人數係指企業全體受僱員工(或常僱員工)扣除擔任主管職務者( 經理人)、海外分公司員工、部分工時員工、及符合排除豁免統計人員後之全時員工人數(含台籍、外籍員工),並採加權平均之統計概念(各月底員工人數之平均數,並四捨五入取至整數)。

退休金制度 

本公司依據勞動基準法、勞工退休金條例,實施員工退休管理辦法,每月定額為員工提撥退休金。此外,更贈予紀念金幣及獎牌予退休員工,表彰及感念員工對公司長期的貢獻,亦有退休員工不定期聯誼餐敘。

依勞動基準法提撥之退休金(舊制)
按員工每月薪資總額2%提撥退休金,交由勞工退休準備金監督委員會以該委員會之名義提存於臺灣銀行之專戶,年度終了前,若估算專戶餘額不足給付一年度內預估達到退休條件之勞工,次年度3月前將一次提撥其差額。
退休資格及退休金之支付:
員工符合下列其一條件時,得自請退休,並根據員工服務年資及核准退休前6個月平均工資計算其退休金。
工作十五年以上,年滿五十五歲者
工作十年以上,年滿六十歲者
工作二十五年以上者


依勞工退休金條例提撥之退休金(新制)
依員工每月投保薪資6 %提撥退休金至勞工保險局之個人專戶,當員工年滿六十歲,得向勞工保險局請領退休金。